资质对于现在的建筑企业来说,其重要性也是不言而喻的,现在住建部颁发系列资质政策,为不少建筑企业又带来了福音。那么升级企业资质需要注意哪些?想知道具体的详情吗?那就请看以下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详细信息吧!
改革并深化建筑业的简政放权
在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对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提出了相关意见,具体的内容如下:
优化管理资质资格,从而进一步简化工程建设企业资质类别,以及一些等级设置,也减少了不必要的资质认定。可以选择部分地区进行开展试点,对于信用良好且具有相关专业技术的能力,并能够提供足额担保的企业,在其资质类别内实行放宽承揽业务范围的限制,加快完善工程担保、信用体系,以及及个人执业资格等相关的配套制度,也加强事中事后的相关监管。强化个人的执业资格管理,明晰注册执业人员的各种权利、义务与责任,并且加大执业责任的各种追究力度。有序发展个人的执业事务所,并推动建立属于个人执业保险制度。在大力推行“互联网+政务服务”的同时,还可以实行“一站式”的网上审批,从而进一步提高建筑领域的行政审批效率。
建筑企业资质管理是一项非常重要的市场准入制度,是政府调控市场,并引导整个行业发展的重要手段,也是现在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于从事建筑活动的建筑施工企业、设计单位、勘察与工程监理单位的管理的水平、人员的素质、资金的数量、技术的装备、业务的能力等进行详细审查,从而确认其承担任务的范围,并颁发相应资格证书的一种制度。
资质可以说是一柄双刃剑,一方面它是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建筑行业调控规模、优化结构、提升产业集中度、提高行业发展水平、促使行业健康发展的重要举措,是对现在建筑业市场的一种规范,也是对相关建筑业企业的一种约束;而另一方面呢!资质又是企业竞争力的一种集中体现,是企业进入市场的通行证和敲门砖,是参与建筑市场竞争的“绿卡”。
住建部颁布简化资质标准部分指标后资质升级到底应该怎么弄
为进一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经过相关的研究,我们决定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建市[2014]159号)中部分指标。
一、除各类别最低等级的资质以外,还取消关于中级以上职称人员、注册建造师、持有岗位证书的现场管理人员以及技术工人的相关指标考核。
(注意:虽然颁布简化资质标准,但是现在企业资质升级难道真的对建造师、职称、现场管理人员、技术工人的指标不考核了吗?一个也没有?还是人数不够?到底应该多少才可以通过呢?为什么简化标准后有的企业还是因人员问题被公示不予认定呢?)
二、取消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标准中关于注册建造师的指标考核。
三、调整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下资质的建筑面积考核指标
四、对申请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一级资质的企业,在未进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以及诚信信息的发布平台的相关企业业绩条件下,是不作为有效业绩认定的。而省级住建部对于需要加强对本地区工程项目数据库的相关建设,并完善数据的一些补录办法,让真实有效的企业业绩,快速进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的发布平台。
(注意:企业业绩你知道怎么录入吗,如何才不会出错,如何才能一次性完成申报)
特级资质现场核查各项细节?
住建部规定:对于每一个特级企业资质都要进行详细的实地核查。而实地核查更加注重的是企业诚信度的相关考核。对于所有申报材料,必须要有原件做支撑;信息化的系统演示就必须做到闭合状态。这就要求企业做实基础工作。
(一)、核查考评依据
依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59号)、《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建市[2007]241号)、《施工总承包企业特级资质标准》(建市[2007]72号)、《施工总承包企业特级资质标准实施办法》(建市[2010]210号,以下简称《实施办法》)和《施工总承包企业特级资质实地核查细则》。
(二)、核查考评原则
坚持实事求是、公平公正、诚实守信、廉洁高效的原则,信息化考评突出应用为主、功能为辅、强调效果的原则,严格遵守核查考评程序和纪律。
(三)、核查考评要求
1.申报材料核查。核查企业书面材料与实际情况的符合性。以企业提供的材料为依据,对发现问题以查实为准,不留空白模糊情况;考核过程公开,并填写书面核查意见。
2.信息化考核。坚持应用为主,功能为辅的原则;认真检查信息化系统数据与实际数据的一致性。
(四)、核查考评内容及方式
1、资质申报材料核查内容及方式按照《实施办法》中“材料清单及填报要求的“综合资料卷、人员资料卷、工程业绩卷”的相关内容,采取原件复核、随机抽查、现场复核、延伸核查等方式开展实地核查工作。
(1)原件复核:以企业申报的材料复印件为依据,一一对照原件进行复核。重点以书面材料审核中提出的存在问题和意见为主,主要核实其真实性。
(2)随机抽查:以企业申报的材料复印件为依据,按照随机抽查的原则,对抽查的材料与原件对照复核;重点抽查书面材料审核中提出的存在问题和意见的内容,核实抽查材料与原件的真实性。
2、信息化考评内容及方式
以《考评表》的各项指标为依据,按照《〈施工总承包企业特级资质标准信息化考评表〉实施细则》(见附件1,以下简称《信息化考评实施细则》),采取听取汇报、实地检查、检测相结合为主,并辅以随机抽查和延伸核查的方式开展考评工作
(1)信息化建设基本情况考评。
通过企业上报的《企业信息化基本情况介绍》、企业汇报情况、企业网站基本情况包括网站各栏目设置和内容更新情况,考评企业信息化建设基本情况
(2)信息化系统考评。企业介绍系统功能,专家对照《信息化考评实施细则》提出问题并对系统各项指标逐一考评。
(3)项目管理信息化使用率情况考评。根据企业在建项目已经使用综合项目管理系统管理的情况随机抽取10%的项目,检查这些项目对应各功能模块的使用情况并进行考评。
(4)信息系统数据真实性考评。专家根据系统数据的合理性、一致性等进行真实性检查,如对数据真实性存在质疑,可随机抽取10条以内的业务数据按照企业业务部门提供录入数据源的相关证明资料核实数据的真实性。若出现50%以上的业务数据与提供的证明资料不一致或无证明资料,可认定系统数据严重不真实。也可以要求企业业务人员,现场操作所使
用的模块或子系统,以核实信息系统在企业的实际使用情况。业务人员不能操作系统的,可认定为系统数据严重不真实。
(5)企业信息中心考评。检查企业信息中心,考评机房建设、服务器及网络设备、数据备份、网络安全等建设情况,检查有关的系统文档,考评企业硬件基础设施指标。
(6)信息化相关文件执行情况考评。按照企业提供且已发布执行的信息系统保障制度,对制度保障指标进行考评;按照企业提供的计划文件和相关的预算执行情况,对资金保障指标进行考评。
(7)延伸核查。发现存在疑问的考核项,但不能立即核实的,应采取发征询函或直接到相关联单位进行求证的方式核查。
(五)实地核查考评组工作流程
核查考评组组成和分工→学习、掌握相关要求→了解企业资质申报基本情况→实地核查考评→形成核查考评报告、结论。
1、召开准备会,会议由组长主持,全体核查考评组成员、企业相关负责人和有关人员参加。介绍参会人员;说明核查的依据、目的、方式、计划、内容等及核查纪律;对企业提出相关要求。
2、实地核查考评。听取企业简要汇报(时间限30分钟以内),开展实地核查和信息化考评。
3、召开合议会,组长主持对当天核查考评情况进行合议。
4、各专家根据合议情况提出独立的核查考评意见。
5、现场核查原则上应当在一个工作日内完成。
6.集体讨论提出实地核查考评结论和意见,并向企业通报基本情况,现场核查考评工作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