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登录上海安度商务咨询有限公司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联系我们

咨询热线

400-720-8123

常见问题
常见问题 上海注册公司 > 常见问题 >

高新区“主题式”服务事项来啦

一.企业名称预先核准所需材料

1、全体投资人签署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1份(内含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需提供委托代理人身份证件复印件1份)

2、 投资人身份证件复印件(查验原件交复印件各1份);

3、特殊的申请名称,需要提交相关说明或者证明材料; (1)、字号中含有驰名商标:《商标登记证》复印件1份、《商标使用授权书复印件1份; (2)、申请企业集团名称:母、子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各1份,母、子公司全套公司章程(需由注册地工商局查档方式提供,加盖档案查询鲜章)。

二.企业设立登记申请材料:

内资企业《营业执照》申请材料:

可在“成都市工商局”官(http://www.cdgs.gov.cn/)“网上办事”中查看和下载。

● 合伙企业设立登记提供以下材料:

1、《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2、 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登记(备案)申请书》;

3、《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

4、发起人的主体资格证明:

◆ 发起人为企业的,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 发起人为事业法人的,提交事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 发起人股东为社团法人的,提交社团法人登记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 发起人为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提交民办非企业单位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 发起人为自然人的,提交身份证件复印件

◆ 其他发起人提交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资格证明

5、全体发起人签署或者出席股东大会(发起设立)或创立大会(募集设立)的董事签字的公司章程;

6、募集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提交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涉及发起人首次出资是非货币财产的,提交已办理财产权转移手续的证明文件;

7、募集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股票的应提交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核准文件。

8、依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提交由会议主持人和出席会议的董事签署的股东大会会议记录(募集设立的提交创立大会的会议记录)、董事会决议(由公司董事签字)、监事会决议(由公司董事签字)、职工代表大会决议(由公司职工代表签字);

9、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公司董事签字的董事会决议)及身份证件复印件;

10、住所使用证明:

根据《成都市企业住所(经营场所)登记管理办法》,申请企业住所(经营场所)登记,申请人应当向登记机关提交下列场所使用证明材料,并对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一)自有房产已取得房屋产权证的,提交房屋产权证复印件;自购的商品房未取得房屋产权证的,提交房屋竣工验收备案证明及购房合同复印件。

(二)租赁(借用)房产已取得房屋产权证的,提交租赁(借用)合同及房屋产权证复印件;租赁(借用)房产属新购的商品房未取得房屋产权证的,提交房屋租赁(借用)合同及竣工验收备案证明、购房合同复印件;其他租赁(借用)房产未取得房屋产权证的,除提交租赁(借用)合同外,还须提交房产管理部门或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学校校产管理部门、各类经济功能区管委会(如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业园区、科技园区管委会)、居(村)民委员会等机构出具的明确房产权属主体、产权性质、行政区划以及街道门牌号码等基本内容的证明材料。

(三)租赁(借用)宾馆、饭店(酒店)作为企业住所(经营场所)的,提交租赁(借用)合同及宾馆、饭店(酒店)营业执照复印件。

(四)租赁(借用)市场摊铺作为企业住所(经营场所)的,提交租赁(借用)合同及市场开办方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属城镇房屋的,根据《成都市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八条规定:业主、使用人应当按照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或者不动产登记簿载明的用途使用住宅,不得擅自改变其使用性质。确需改变的,除遵守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外,应当经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并依法经规划、国土、卫生、环保、消防等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属非城镇房屋的,提交当地政府规定的相关证明。

符合企业集群注册条件入驻企业住所托管机构的,提交下列材料之一:

(1)托管企业出具的场地使用证明、托管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2)政府及相关部门认定(委托)的创业创新载体管理机构出具的场地使用证明;

(3)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场地使用证明、执业许可证或营业执照复印件。

在成都高新自贸试验区范围内且属于负面清单以外的住所(经营场所),可以提交《企业住所(经营场所)申报登记承诺书》。

11、公司申请登记的经营范围中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项目,提交有关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件的复印件;

12、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件复印件。

● 内资股份有限公司设立登记提供以下材料:

1、《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2、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登记(备案)申请书》;

◆ 发起人为企业的,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 发起人为事业法人的,提交事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 发起人股东为社团法人的,提交社团法人登记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 发起人为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提交民办非企业单位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5、全体发起人签署或者出席股东大会(发起设立)或创立大会(募集设立)的董事签字的公司章程;

8、依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提交由会议主持人和出席会议的董事签署的股东大会会议记录(募集设立的提交创立大会的会议记录)、董事会决议(由公司董事签字)、监事会决议(由公司监事签字)、职工代表大会决议(由公司职工代表签字);

9、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公司董事签字的董事会决议)及身份证件复印件;

● 内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设立登记提供以下材料:

4、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

◆ 股东为企业的,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

◆ 股东为事业法人的,提交事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加盖事业法人公章)

◆ 股东股东为社团法人的,提交社团法人登记证复印件(加盖社团法人公章)

◆ 股东为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提交民办非企业单位证书复印件(加盖民办非企业公章)

◆ 股东为自然人的,提交身份证件复印件

◆ 其他股东提交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资格证明

5、全体股东签署的公司章程;

6、依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和程序,提交由股东签署股东决定书(股东为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字,自然人以外的股东加盖公章),设立董事会的提交由董事签署董事会决议;设立监事会的提交由监事签署的监事会决议和由职工代表签署的职工代表大会决议;

7、住所使用证明:

8、公司申请登记的经营范围中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项目,提交有关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件的复印件;

9、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件复印件。

(三)有涉及招牌设置许可的需提交材料如下:

1、招牌的用字、颜色、制作规格、式样、材料和设置位置说明文件,包括招牌设置效果图和设置前实景图;

2、营业执照(由受理窗口核查打印);

3、招牌设置承诺书(填写规范文本)。

(四)《经营劳务派遣业务许可证》申请材料:

1、劳务派遣经营许可申请书。

2、营业执照或者《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3、公司章程以及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报告或者财务审计报告。

4、经营场所的使用证明以及与开展业务相适应的办公设施设备、信息管理系统等清单(即:劳务派遣单位具备有产权的经营场所,或者租用租期不少于1年的固定经营场所;具备电脑、电话、传真、档案柜等办公设施以及信息管理系统)。

5、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及与身份证符合的所在地街道办事处、乡镇以上政府或派出所出具的身份证明材料。

6、劳务派遣管理制度,包括劳动合同、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纪律等与劳动者切身利益相关的规章制度文本;拟与用工单位签订的劳务派遣协议样本。

7、将上述材料依序编写页码、目录分类整理成两册。

三、主题式服务承诺时限

法定时限:65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

(1)外商投资企业《营业执照》1个工作日(资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

(2)内资企业《营业执照》3个工作日(资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

(4)户外招牌许可承诺即办件;

(5)《经营劳务派遣业务许可证》13个工作日(资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

四、主题式服务审批结果

1、《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2、《营业执照》

3、《成都市户外招牌设置许可证》(需设置招牌的发放)

4、《经营劳务派遣业务许可证》

五、主题式服务受理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9: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CHARACTERISTIC SERVICE

自贸区注册、注册旅游社、注册进出口公司、生产型公司注册...

 

地址:上海普陀区胶州路941号长久商务中心7楼

咨询热线:400-720-8123 021-51087380

手机:13918133786 15821396676

邮箱:dailidengji@163.com

QQ:2880867288 2880867299

交通路线:轻轨7号线,13号线长寿路下即到

公交:62、44、136、129、562、708等

 

Copyright © 2016-2018上海安度商务咨询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ICP备案:沪ICP备09025591号-3 技术支持:银象网络

注册上海公司注册自贸区公司 • 注册商标 • 代理记账

扫一扫关注安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