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派遣公司
一、含义:
社保应由劳务派遣公司为被派遣劳动者缴纳
1.根据《劳动合同法》第59条规定,劳务派遣单位派遣劳动者应当与接受以劳务派遣形式用工的单位订立劳务派遣协议。劳务派遣协议应当约定派遣岗位和人员数量、派遣期限、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费的数额与支付方式以及违反协议的责任。
2.《劳务派遣暂行规定》第8条规定,劳务派遣单位有按照国家规定和劳务派遣协议约定,为被派遣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义务,并办理社会保险相关手续。
二、账务处理:
1、收到劳务费,开具发票
借:银行存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2、计提劳务派遣人员工资及企业承担的社保、住房公积金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应付职工薪酬—工资
其他应付款—社保 (企业交纳部分)
其他应付款—住房公积金(企业交纳部分)
3、支付派遣人员的工资
借:应付职工薪酬—工资
贷:库存现金
其他应付款—社保等 (个人承担的社保和公积金)
应交税费—个人所得税 (可以扣减3500和个人社保)
对比一般企业
计提工资
借:管理费用-工资/销售费用-工资/生产成本-工资
贷:应付职工薪酬—工资
发放工资
借:应付职工薪酬—工资
贷:其他应付款—社保(个人部分)
贷:其他应付款—公积金(个人部分)
贷:应交税费—个人所得税 (可以扣减3500和个人社保)
4、缴纳社保和公积金
借:其他应付款—社保(单位部分)
借:其他应付款—公积金(单位部分)
借:其他应付款—社保(个人部分)
借:其他应付款—公积金(个人部分)
贷:银行存款
总结:一般企业工资计入各种费用,劳务派遣企业工资计入出营业务成本,一般企业社保公积金(企业缴纳部分)计入管理费用,劳务派遣企业社保公积金(企业缴纳部分)计入其他应付款。
5、计提增值税和附加税费(按差额计提,即劳务收入减去支付的劳务成本和社保后金额的5%计提,小规模按照全部收入的3%计提)
借:税金及附加
贷:应交税费—增值税
应交税费—城建税
应交税费—教育费附加
应交税费—地方教育费附加
6、支付本企业人员工资和费用
借:管理费用—工资/办公费等
贷:应付职工薪酬—工资或库存现金/银行存款
7、期末结转
借:本年利润
贷:主营业务成本
管理费用
营业税金及附加
借:主营业务收入
贷:本年利润
Eg:
假设某劳务派遣企业向A公司派遣了一名劳务人员,该劳务人员工资为6000元/月,已收到劳务发票10000元,款项已汇入银行。
收到劳务费,开具发票
借:银行存款 10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10000
计提劳务派遣人员工资及企业承担的社保、住房公积金
借:主营业务成本 8268
贷:应付职工薪酬—工资 6000
其他应付款—社保 (企业交纳部分) 1788
其他应付款—住房公积金(企业交纳部分) 480
企业养老:6000*20%=1200
企业医疗:6000*8.6%=516
企业工伤:6000*0.7%=42
企业失业:6000*0.5%=30
合计1788元
企业公积金:480
支付派遣人员的工资
借:应付职工薪酬—工资 6000
贷:库存现金 4848.3
其他应付款—社保等 (个人承担的社保和公积金) 630
应交税费—个人所得税 (扣减3500和个人社保) 41.7
其他应付款—住房公积金(个人交纳部分) 480
个人养老:6000*8%=480
个人医疗:6000*2%=120
个人失业:6000*0.5%=30
合计:630
个人公积金:6000*8%=480
个人所得税:(6000-630-480-3500)*3%=41.7元
缴纳社保和公积金
借:其他应付款—社保(单位部分) 1788
借:其他应付款—公积金(单位部分) 480
借:其他应付款—社保(个人部分) 630
借:其他应付款—公积金(个人部分) 480
贷:银行存款 3378
计提增值税和附加税费
借:税金及附加 96.99
贷:应交税费—增值税 86.6
应交税费—城建税 6.06
应交税费—教育费附加 2.6
应交税费—地方教育费附加 1.73
收入为:10000-6000-1788-480=1732
差额征收增值税:1732*5%=86.6元